签完这契约之后,薛家才让吴萍儿入队,给她三个月的试用期,等使用期过了,根据她的表现再决定是否收为正式队员。

    这吴萍儿之所以能通过测试,便是因为她在成亲之后仍然一直出猎。

    然而,她的夫家之所以同意她继续出猎,也并不是家中多么不在乎她的名节。

    而是因为家中实在是穷困,最后不得不让刚娶进门的媳妇整日出去抛头露面,与一群男子混在一起出猎。

    为此,虽然吴萍儿是婆家最大的收入来源,却极不受婆家的待见,尤其是那公公婆婆,每日看她的眼神就如同罪人一般,似乎她是个,合该浸猪笼的模样。

    不仅是公婆,就连丈夫也同样如此,好似这个媳妇给他们家带来多大的耻辱一般,丝毫没想过她为自家挣了多少钱,自家吃住都靠得她。

    而吴萍儿白日里要出猎,回家之后还有一家子的家务活儿等着她干。

    真可以说是日夜操劳,还不受婆家待见,整日里非打则骂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嫁入婆家都近两个年头了,这肚子还空空如也,整就一个不下蛋的母鸡。

    如此种种,才让这婆家下定了决心,哪怕面临着人财两失的风险,也要博一个大的。

    她那娘家也是,他们也冒着风险呢,万一这女儿过不了试用期怎么办?

    都和婆家和离了,岂不是要回到娘家住?

    说得好听是和离,说难听些不就是被婆家赶出来了,这让他们吴家的脸往哪里搁啊。

    但这银子的诱惑太大了。

    他们也想搏一搏。

    若是能进入薛家猎队,五十两的卖身契,就算要与那婆家分成两半也有不少银子呢。

    原本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,这钱对他们来说便是白来的。

    因此,自从婆家打了这个主意,而又知道薛家的要求后,这两家之间便谈了许久,最后两方意见相合。

    确定了若是不成功两家该如何,若是成功了这银子两家该如何分等等一系列问题之后,才让吴萍儿和她的丈夫和离,拿着和离书来薛家签字画押,让吴萍儿进猎队试用。

    再说这吴萍儿本人,自己在婆家当牛做马两年多,结果被他们如此对待,对婆家的心也冷了,便很是痛快地表示愿意和离。

    也就她这份痛快劲,才让她有了去薛家试用的机会。

    否则,能不能进入试用期还两说。

    毕竟自愿这个问题太难说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