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座城市有着高大的围墙,其高度超过了蜈蚣兽飞扑的极限。我叹了口气,这个城市的设计师肯定没有遇到过我昨天的情况。那些蜈蚣兽疯狂叠罗汉的技能,多高的墙都没用。

    我将悬浮板藏了起来,裹着那件血迹斑斑的披风向那座城市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守门的人骂骂咧咧地把我拦了下来。

    我按照三十七号“推送”给我的经验,从身上摸了半天才摸出一个钱币给他。他飞快地收起了钱币,装模作样地问我,“来黄金城干什么?”

    黄金城?鸽子蛋里面的家伙们都没提到过这个地方,难不成是哪个画风复古的大佬刚改的名字?

    “打拳。”我哑声回答。

    他嗤笑了一声,“就你?”大约是我瘦小的身形实在不像擂台上的选手。不过他守了一夜的城门,好不容易才得了这点外快,不想再跟其他守门人分。于是挥挥手,“快走。”

    我裹紧了披风快步进了城。行走在黄金城里,我有一种行走在昔日地球上摄影棚片场的错位感。夸张奢靡的灯饰,错综混乱的建筑,胡子拉碴衣冠不整的凶悍男人,满身香水味和酒气的妖媚女子。

    纸醉金迷和破败阴冷只有一街之隔。

    我不喜欢,我很不喜欢这个城市。感觉我像个堕落的天使,跟这里格格不入。但这也只是我自恋的想法而已,毕竟我现在的形象倒是跟这里十分的匹配。

    而且,我现在需要地图和补给。我叹了口气,早知道离开第一个安全屋的时候,就不应该对自己太自信,应该把能背的都背上。穷家富路的,后悔也迟了。

    我微微抬起头,在一堆灯饰里找到了一个骷髏头像的标志。那是拳场的所在。

    即便已经是后半夜,拳场里依旧人声鼎沸。中间的擂台被铁笼子罩得严严实实,里面有两个头破血流的男人毫无美感地在互殴。我看得眼睛疼,转而打量起这个拳场。

    上面是明明灭灭、破破烂烂的灯,灯光打在破旧的墙壁上,也看不出这里原来到底是什么样的装潢。

    卖酒的女人穿梭在人群里,将收来的钱币塞在胸前。那些观众什么样的人都有,多数手里都抓着酒瓶,双眼通红地朝着擂台嘶吼着。我甚至还看到了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,紧紧地盯着擂台,脸上露出野兽般的神情。

    我穿过人群,将谩骂和挑衅丢在身后,走到了唯一的柜台前。

    里面有个异常高大的男人瘫坐在一张高大的高脚椅上,两个女人偎依在他的腿边,谄媚地伺候着。

    “我要买些药品。”我撑着骨杖站在柜台旁边。

    他根本懒得理我。倒是旁边一个独眼男人看了我一眼,真的是只看一眼。“这里不是药店,你走错地方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不是药店无所谓,只要你有药就行。”我的声音在那些污言秽语的嘈杂中依然清晰。

    独眼龙抬头看了那个“巨人”一眼。那个巨人懒洋洋地瞥了我一眼,然后视线重新落在了擂台上,“我这里不卖药,想要药品,拿擂台积分来换。”

    这倒是称了我的心。我干脆地点头,“好。我要……”我按照了药品的名字和数量,“要多少积分?”

    那个巨人笑了起来,脸上遍布的横肉挤出的笑容说不出的古怪,他抬起一只手,“要五十个积分。打赢下面那样的家伙只能得到两个积分,也就是说,你得打赢二十五场。”